《水浒传》中张青和孙二娘为何有三不杀的规矩?

武松来到十字坡时问张青孙二娘二人:“你夫妻二位高姓大名?”
水浒传中,武松已经对张青孙二娘这对很崇拜自己的杀人犯,很有好感了,想问问他们,“高姓大名” 。
菜园子张青道:“小人乃姓张名青,原是此间光明寺种菜园子 。为因一时间争些小事,性起把这光明寺僧行杀了,放把火烧做白地 。后来也没对头,官司也不来问 。小人只在此大树坡下剪径 。”
菜园子张青原来在光明寺里种菜,也就是为了一些小事,就把寺庙里的那些和尚全杀了,又是一把火烧了整个寺庙,然后一个人就来到大树十字坡,当起了强盗,整天就只是打劫过路的客人 。
到这,也就明白了,又杀人又放火,这张青好猖狂 。
而这张青自己本人也知道,也承认了,他是因为一些“小事”,“性起”了,就把整座寺庙的和尚全杀了——这就是他们好汉的逻辑:不管大事小事,哪怕是鸡毛蒜皮般的小事,只要我不爽,性起了,就要杀人放火 。
张青说完自己杀人放火的光辉历史,张青又说起平常他酒店里的业务,很淡定的说道:“实是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 。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 。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 。小人每日也挑起去村里卖 。如此度日 。”说完,又把武松带到人肉作坊里去,只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 。” 。场景极其恐怖 。
水浒中更过分的是,张青这两口子极其变态,居然还将人肉包子铺的事业做大做强,还开了人肉包子分店!
在第三十一回,武松杀了张都监,出了城,在野外被几个小混混抓了,险些被做成人肉包子 。
武松刚要被做成包子,张青孙二娘就出现了,救了武松 。
这时武松疑惑道,不对啊,大哥你的店不是在十字坡吗?怎么城外面也有?
水浒书上回复道:“原来这张青十字坡店面作坊,却有几处” 。
从这里看!杀人杀的,都开上分店了!店里的人肉包子,供不应求啊!这是要杀了多少人,才能把包子店做大做强啊!
只要有客人来了,就把他们迷晕,杀了,切成肉块,当牛肉卖,做成包子卖 。不只是在自己店里卖,还挑着去村里卖——要是你知道平常来村里卖牛肉的那个小贩,卖的全是人肉,你会不会吐一地?
这时武松听了,也没什么反应,并没有大怒,更没有伸张正义,把这两个杀人犯给干掉 。而是很淡定的样子 。
这不是废话嘛,这两个是崇拜我的粉丝,能杀他们吗?
而这张青开店,讲究也不少,还有“三不杀” 。哪三不杀呢?和尚不杀,妓女戏子不杀,罪犯不杀 。
请注意:这三不杀里面,并没有平民百姓不杀,也就是说,张青店子里的主要人肉来源,还是平民百姓!达官贵人总不可能放着城里的大酒楼不吃,来他这个偏僻又肮脏的破店里吃饭吧!
罪犯不杀,很容易理解,大家都是一路人吗,就别互相难为了 。妓女戏子不杀,则是害怕他们去戏台子上,说江湖好汉不英雄 。
为什么害怕说自己不英雄呢?其实不是害怕他们说自己不英雄,英不英雄的,只是个虚名,张青这种小人物应该不在乎别人说他不英雄 。张青不杀戏子,主要是因为古代通讯不方便,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十字坡这么一个鬼地方,既然不知道,自然就很容易走过来被张青杀了卖钱了 。但戏子不一样,他们要是在戏台子上到处乱说,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谁还敢走到这里来?这不就断了买卖吗!
至于不杀和尚,嘿嘿,说的好听,看上去好像很有佛心,很慈悲的样子 。如果真的慈悲,那还杀什么人呢?所以,说不通啊说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