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家被抄时土地19万顷在南京住房13处( 二 )


曹家几任官员 , 玩的是用官家银子补贴自己的游戏 。曹寅临终时 , 亏空了32万和26万多两的两笔银子 。不同的是 , 他们的亏空得到了主子皇帝的默许 , 康熙皇帝就允许苏州织造李煦以代理盐务的收入协助曹逐步退赔 。
由此可见 , 曹家维持巨大经济支出的收益 , 不是官俸 , 而是盐务收入 , 即清代官员官俸收入以外的“耗羡” , 通俗话说就是捞外快 。
黄进德先生考证 ,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 , 李煦为曹家代管盐差 , 任满时上报耗羡所得为586000两银子之巨 , 同时期的广东全省的耗羡不过156000两 , 曹家一家管理盐务捞的外快收入是广东一省的3.7倍 。皇帝南巡 , 大体遵循这样的原则 , 费用由内务府供办开支 , 江宁、苏州、杭州三地织造是内务府的直属机构 , 其官员多由皇帝亲信担任 , 皇帝巡视江南的接驾重任自然就落在了织造身上 。接驾费用名义上由织造出 , 实际上还是向内务府报销的 , 用的是皇帝的钱 , 办皇帝的事 , 其花费也就铺张起来 , 总支出自然不得少 。皇帝与内务府也知道内情 , 对于曹寅用织造府银子、盐政银子来冲抵也是认同的 。
曹家在南京的住房有1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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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曹雪芹的故居、房产 , 红学家普遍认同的有两处 , 一是南京 , 二是北京 。黄强表示 , 根据吴新雷先生的考察 , 曹家在南京的住房有13处 。除了大行宫与随园外 , 吴新雷认为有一处在丹凤街小学 。
1975年初 , 南京博物院考古人员在南京佛心桥37号院内发现“香林寺庙产碑” , 立碑的年代是清嘉庆三年(1798年)九月 。碑文记载:“前织造部堂曹大人买施秣陵关田二百七十余亩 , 和州田地一百五十余亩 。”这前织造部堂曹大人就是曹雪芹的祖父曹寅 , 这表明曹雪芹家是香林寺最大的施主 。一次施舍寺院420亩土地 , 可见曹家的经济实力之雄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