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让人脊背发凉的细节促成了明朝灭亡

崇祯元年(1628年)七月,王嘉胤、杨六等人在陕西府谷县首举义旗,标志着中华民族又一次跌进了乱世轮回的怪圈,此后数年群雄逐鹿,风云际会,大旱、瘟疫、杀戮也随之降临到风诡云橘的中原大地 。许多人会为小冰河时期的大旱、大疫而报以同情,也会为了明廷坚持两线作战而迷惑不解,更会为了朝堂之上的“党争”而愤恨埋怨,最后君王死于社稷,也只能报以惋惜 。
“风起于青萍之末,”起于细枝末节的迹象最难为人察觉,许多问题早在朱元璋那里既表露于外,到明中叶时已深髓于里,这些为明政府增添困扰却不致命的问题在星火燎原时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比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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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政府管控的无力 。
众所周知,明朝税率极低,黄仁宇《16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一书中估算,有明一代田赋维持在5.5%——12%之间,但政府管控的无力导致了连这点钱也收不上来 。早在宣德年间,长三角地区的土地所有者便对政府行使的税收政策表达不满,倘若邻家因某些缘由拒绝缴纳,那自己也可以借故拖欠,再待新皇登基或是皇子降生等吉事,便可以大赦天下,减免赋税了 。至1430年,仅苏州一府拖欠的赋税总额就相当其三年的赋税总额 。明朝后期,政府管控的无力已经到了瘫痪的境地,1632年,全国税区有四分之一的县拖欠税款在50%以上,其中134县,无任何税收 。
《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一书中写到,政府实行“税收折银”政策后,缴纳赋税时,农民不得不以较低价卖粮食获得白银 。如万历四年(1576年),山东汶上县税收时小麦由原来的每石0.52两下降到0.37两,大麦由原先的每石0.4两下降到0.25两,纳税期一过,粮价恢复到原先水平,商人再将收购的粮食以市场价卖出,获利应在4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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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与人口方面,明政府坚持“税收定额”制度,既地方政府将本地的人口、土地与赋税定格在一个当时合理的区间内,此后不再变更 。若干年后,上级会因人口增加而要求重新制定纳税额,索性地方政府也不在报备增加的人口、耕地 。明后期土地兼并严重,那些增加的人口失去了耕地就会成为流民,届时,政府将彻底失去对他们的管控 。
明末社会最突出、严重的问题莫过于土地兼并,皇室、贵族大量侵占民田,皇帝代头建立黄庄,与民争利,诸贵族、官僚也不甘落后,通过钦赐、请乞、占夺和价买攫取土地 。与此同时,旱、蝗、鼠疫交相出现,崇祯初年北直隶有口1095万,末年仅有口730万,崇祯三年山西有口1024万,末年有口620万……幸存下来的灾民夹缝求存,初时三五成群,后期成百上千人聚结一起,成为流民 。
第二.交通阻碍 。
漕运一直作为帝国的生命线而存在的,连接着帝国都城与赋税占有一半的两江地区 。明代黄河改道频繁,平均约七个月一次决口,无奈之下,为避开黄河运道,又对京杭运河部分改道,但至明亡也未改造成功 。有时来自江南的赋税经运河在山东济宁、泰安登陆,再由旱路前往北京,仅此一项就增加押运成本50%,耽搁两个月时间 。之后,西北民变,江南的赋税不再前往北京,而是直接运往西北供给官军,但经武昌、襄阳向北经河南再转入潼关的官道也是时时受阻,特别是杨嗣昌死后,这条路完全断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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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一年(1638年)腊月,清军攻破济南,城破之日,死难者慎重,随后大掠近十万人北归,临走前还不忘破坏了济宁、泰安段的运河,彻底切断了南北方之间的粮道 。此后,得不到苏、松、常、嘉、湖诸府财政支持的明政府只能独自面对西北与东北的两线作战,独木难支,直到六年后,明朝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