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日本天皇为何没受到制裁?

导读:中国学界和媒体一直称日本接受《美英中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是“无条件投降” , 甚至有称“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 。如此认识和表述 , 或更能彰显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了完全彻底的胜利 , 但并不完全符合史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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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条件是“不变更天皇统治大权”
1943年11月26日 , 中、美、英三国首脑发表的《开罗宣言》 , 明确提出:“三大盟国将继续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斗 , 以获得日本无条件之投降 。”但是 , 三国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 , 其措辞与《开罗宣言》明显不同 。该公告第5条称:“以下为吾人之条件 , 吾人决不更改 , 亦无其它另一方式 。
必须强调 , 第一 , 《开罗宣言》要求“无条件投降”的对象是“日本” , 而《波茨坦公告》要求“无条件投降”的对象 , 则是“日本武装部队” 。
第二 , 《波茨坦公告》第5条是“以下为吾人之条件” , 即“促令日本投降”是有条件的;第三 , 《波茨坦公告》第13条“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 , 意味着没有对日本政府的“合法性”予以否认 。这一条是我们了解日本是否“无条件投降”的关键 , 因为其中包含保留“天皇制”的意蕴 。日本外相东乡茂德当时在他的“外交手记”中这样写道:“我通读了由美国播送的本公告 。
由于公告写道‘以下为吾人之条件’ , 因此十分显然 , 盟国并没有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 。”同时必须强调 , 这是美国经过反复辩论和利益权衡后作出的政策抉择 , 并对日本最终提出以“不变更天皇统治大权”为前提接受《波茨坦公告》 , 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 。
美国用原子弹逼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
1945年7月30日 , 日本首相铃木贯太郎在会见采访人员时公开表示:“我认为三国公告重申了开罗会议精神 。政府并不认为它有什么价值 , 因此予以‘黙殺’ 。我们将朝着继续进行这场战争的方向迈进 。”
见日本“拒绝”接受《波茨坦公告》 , 美国遂决定按照既定方针使用原子弹 , 彻底摧毁日本的抵抗意志 。1945年8月6日上午8点15分 , B-29型轰炸机“爱诺拉·盖”号在广岛上空10000米处投下了代号为“小男孩”的第一颗原子弹 。8月8日 , 苏联外长莫洛托夫通报日本政府 , 称由于日本拒绝接受《波茨坦公告》 , 通过苏联进行和平斡旋的基础已经丧失 , 9日以后 , 苏联将和日本进入战争状态 。8月9日 , 美国又向长崎投下了代号为“胖子”的第二颗原子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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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颗原子弹先后造成14万人和7万人死亡(各正负误差1万人) , 迫使日本作出最终抉择 。
但是 , 在8月9日的最高战争指导会议上 , 究竟以‘护持国体’为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 , 还是应再附上自主撤兵和复员、自主处罚战犯、对占领不予保障三项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 , 形成了首相、外相、海相对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陆相三对三的局面 。
为此 , 铃木贯太郎向天皇提出:“仰圣上根据圣虑作出决断 , 并以之作为会议决定 。”为此 , 天皇作出了“第一次圣断”:仅以确认皇室和天皇统治大权为条件 , 接受波茨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