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招生官网 南开大学招生简章( 二 )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语文、数学、外语总分高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总分相同的,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安排专业 。如果还是一样,就增加额外的计划录取 。
第十四条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择的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修科目范围的要求 。
第十五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相应的录取工作 。
第十六条南开大学的生源、强基计划、特色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港澳台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我校今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的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班和国家专项招生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
第十八条对录取非平行志愿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招生计划内1: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
第十九条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应认真考虑本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殊要求 。南开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英语语言考生 。
第二十条按外语类、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
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专业 。
第二十二条在普通本科批次中,医学院校和哲学院校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 。
第二十三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经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及其他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 。如发现学生在复审中弄虚作假或的,将确定为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第二十五条南开大学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
补充规则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详见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区下载文件《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学年,城市管理专业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上课 。海外费用都是学生自己出,学费大概一万英镑左右 。南开大学的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一般在700-1200元/年 。如国家和天津调整收费标准,按新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十八条章程颁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录取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60365167,022-23504845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691
南开大学网站:http://www.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nankai.edu.cn
南开大学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开大学本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