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 四 )


7、上班时间手机调成振动,不得玩手机,在指定地点接听手机,接听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5元
8、上台、撤台未使用托盘者 。2元
9、大扫除、集体活动时请假 。20元/次
10、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2元
11、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同事的声誉者 。5元
1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元
13、损坏公物,主动上报,照价赔偿,若私自隐瞒不报者按成本10倍赔偿 。
1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做不雅动作,聚堆聊天 。2元
15、做到客走关空调、电视机、电脑 。2元
16、上下班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杯子1元、书报2元、电脑10元) 。
17、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禁止浪费 。1元
18、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造成的损失由上台人员按售价7折赔偿 。
19、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不得顶撞,争吵 。5元
20、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 。2元
21、上下班不得进入吧台,不得围在吧台看吧台制作 。2元
22、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摆台,摆有脏或缺口的餐具 。2元
二、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乐于帮助 。2元
2、努力工作为本店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 。20元
3、发现菜品或吧台产品中有异物 。2元
4、拾金不昧者 。2~10元
5、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 。5元
6、顾客故意刁难,受到委屈 。10~20元
7、有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并有显著成效 。5~10元
8、卫生 。
【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通用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