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怎么赠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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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
安置房:
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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