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反新广告法处罚( 七 )


张国华:能认定的新问题都表述到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
针对主持人在监管互联网广告方面的主要抓手和思路 , 张国华回答道:“我们在今年3.15晚会上透露了一个消息 , 我们正在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在建设互联网广告数据中心 , 或者也可以叫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 。现在初步设定为主要监测网站1000个 , 按照目前互联网广告市场的份额 , 能占到95%以上 , 基本上能覆盖了 。一些小的自媒体量很小 。我们把监测到的互联网违法广告 , 将按照它的IP地址、注册地分发到所在地的工商 , 让他们去查办 。但是正像你所说的那样 , 互联网广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新事物 , 它虚拟化 , 它不像电视、报纸广告 , 电视台就在那儿 , 报纸的出版单位就在那儿 , 有时候你按照IP地址和注册地去找不一定能找到 。另外 , 它是在网上 , 它是没有地域的 , 它的广告是全世界、全国各地都能看到的 , 所以以谁为办案主体很麻烦 , 有时候服务器是在境外的 , 这也给办案带来难度 。还有就是广告的判断上 , 比如链接式广告 , 它有一种爬虫技术 , 你点关键词或者搜索 , 一下子就出来了 , 这个责任是谁的?等等这些新的问题 , 我们都在研究 。在即将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里面 , 现在能认定的都表述到了 。”
大众传播媒介不能发布烟草、替代母乳等产品广告
刘双舟着重介绍 , 这次广告法对大众传媒发布广告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 从条文细节来讲 , 至少在八方面有比较明显的规定 。第一 , 大众传媒不能变相的用新闻方式来发广告 。第二 , 只要是广告必须要标明是“广告” , 让消费者知道这是“广告” , 消费者能识别 。第三 , 明确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要遵守时长、方式上的规定 , 就是几点几分 , 节目与节目之间可以发几分钟的广告 , 时间长度要很清楚 , 而且要明确标识出广告还有几分 。不能利用介绍健康、养生这样的形式变相的来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 。
不能发布替代母乳的乳制品、食品或者饮料的广告 。还有就是烟草广告 , 大众传播媒介不能发布烟草广告 。如果大众传播媒介要开展广告业务的话 , 这次我们把它叫做发布登记制度 , 原来是经营许可 , 现在叫做发布登记制度 。还有就是张司长讲到的 , 明确把发布公益广告作为大众传媒的法定义务 , 具体发布的版面、时段、时长要作出专门的规定 。还有就是这次广告法授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要和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制定专门针对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 , 这个权利给了工商总局了 。应该说这次规定很全面了 , 有很多都是新增加的 。
借新《广告法》整顿市场秩序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最后 , 张国华总结道 , 我国现在已经变为全世界除了美国之外的第二大广告市场 。国家对广告业也是积极支持扶持的 ,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文件 , 把广告业也列入到文化创意产业里面去了 , 同时这两年**财政支持在全国搞了32个国家广告园、国家试点广告园区 , 国家也给了相应的资金支持 。他又说到 , 从国家在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上 , 把广告的项目也列入到了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库里面 。国家对广告发展的政策还是比较好的 , 还是给予相当支持的 。这部新广告法的颁布 , 对于广告产业的发展也可以说是一个有力的保障 。只有一个产业健康了 , 它才能快速发展 , 如果一个产业做得很烂 , 这个产业就会出问题了 。国家也非常支持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 通过这部法的颁布实施 , 能够把广告市场的秩序整顿的更好 , 把现在良莠不齐方面的莠去掉 , 使广告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 同时也给广告业在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当中树立更好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