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进行相关备案 , 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需要备案的情况有:
(1)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 。
(2)因夫妻分居两地 , 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参保职工确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供单位或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 。
(3)参保职工异地急诊流产﹑急诊生育及同时发生生育和流产并发症、合并症的 , 应当在1周内电话报经办机构备案 。
(4)生育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在产假期内到经办机构备案 。
【法律依据】
【享受生育险的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 支付宝怎么购买车险确认购买 支付宝怎么购买车险
- 珠海生育保险要交满多少个月才可以报销?
- 衡阳失业保险金怎么在网上申请 衡阳失业保险金怎么在网上申请领取
- 电动车怎样连接保险丝线 电动车怎样连接保险丝
- 5000的工资扣多少五险一金 5000的工资扣多少五险
- 中山市生育险要交满多少个月才可以报销?
- 常州生育险到生9个月可以吗 常州生育险交了9个月就生了能报销吗?
- 常州生育险男方和女方报销有什么区别?
- 常州生育险做人流能报销多少钱啊 常州生育险做人流能报销多少钱?
- 珠海失业保险怎么购买 珠海失业保险怎么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