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 宿迁人才公寓条件

宿迁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 宿迁人才公寓条件

【宿迁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 宿迁人才公寓条件】宿迁市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 (含配偶、父母、子女)没有解决住房,未享受过宿迁市房改政策,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宿迁市公共租赁住房 。
申请条件:
1.市级 (含)以上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市级(含)以上优秀专家;

2、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 ;
3.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 ;
4.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学士学位“985”“211”工程高校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
5.全职引进的具有技师等级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