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投靠配偶落户流程 韶关投靠配偶落户流程详解

韶关投靠配偶落户流程 韶关投靠配偶落户流程详解

办理条件
被投靠一方属本市、县户口,其配偶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市外迁入-投靠配偶,点击所需办理事项后选择办理点 , 点击“在线办理”,通过身份认证平台验证后,上传提交相关事项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
2.后台预审: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在后台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电子版后 , 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以及材料填写是否准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预审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电话通知申办人不予受理 。

3.后台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提交符合要求的,业务部门受理人员正式予以受理 。
4.后台审核: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
5.发证:业务部门审核人员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通过邮寄递交申办事项材料的纸质版,验证通过后邮寄相关证明文件或电子证照反馈 。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 人员不予受理 ,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 予以受理 。
3.审查 。受理后 , 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 在限期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申请材料
入户申请表,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纸质,原件
结婚证 , 申请人需提供材料,纸质,原件
不动产权证书,属入户地址的证件,迁入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的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则提供集体户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集体户口簿首页(即地址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盖管理部门公章) 。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无需提供 , 纸质,原件 。
出生证,仅限投靠配偶含有随迁的未成年子女的才需提供 。
居民户口簿 , 属申请人、被投靠人(有随迁的 , 连同随迁人)须提供的证件,纸质,原件
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属申请人、随迁子女的户口迁移证件 。注:属省内户籍的不需提供 。
居民身份证 , 属申请人、被投靠人(有随迁的,连同随迁人)须提供的证件,原件 。
亲属关系证明 , 属投靠人与被投靠人(有随迁子女的还需提供随迁人与投靠人)的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 属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与子女相关关系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纸质 , 原件 。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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