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贪官和珅发明的啥制度让乾隆偷着乐

我们都知道和珅是个贪污官僚 , 事实上 , 对和珅的全面定位应该是政治家、经济官僚、诗人、学者、艺术鉴赏家和政治斗争的失败者 。
在乾隆后期 , 他在整顿国家财政制度、管理文化事务 , 特别是外交事务方面 , 都做出了相当杰出的贡献 。他主编了《四库全书》《大清一统志》《三通》等大型丛书 , 《红楼梦》能流行于世 , 据说他的功劳尤大;因为精通多种语言 , 所以和珅实际上充任了当时的外交部长 , 曾多次负责接待朝鲜、英国等国的使臣 。仅这些才能 , 已经足以使乾隆离不开他 。更何况和珅还有另一项为皇帝所急需的天赋 , 那就是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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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乾隆眼里 , 和珅简直就像一个魔术师 , 总是能出人意料地制造出新的财源 。“议罪银”的制度化 , 就是和珅的一个天才发明 。
罚俸古已有之 , 扣除官员几个月至几年的“基本工资” , 是惩罚轻微过错的常用手段 。随着乾隆中期施政愈苛执法趋严 , 皇帝觉得罚俸数额太少 , 不足以警戒其心 , 又法外加罚 , 所罚动辄上万 , 改称“议罪银” 。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 , 都可以一罚了之 。
此举一出 , 那些聪明的大臣们马上就发现了妙处 。不少大臣主动要求交纳议罪银 。比如河南巡抚毕沅以“未能迅速搜获要犯” , 自请罚银两万两;陕甘总督勒尔谨以失察客商走私玉石自行议罪缴银四万两 。以小过而甘重罚 , 既说明大臣们对自己要求的严格 , 又为皇帝小金库的充实不声不响地立了功 , 可谓一举两得 。因此 , 通过这种渠道踊跃“捐输”的地方大吏不在少数 。比如河南巡抚何裕城有一次不小心 , 把香灰弄到了朱批奏折上 , 因此“惶惶不可终日” , 积极要求自请罚银三万两 。手笔之大连皇帝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 遂降旨说:没有那么严重 , 加恩宽免银两万两 , 交一万两上来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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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 也有更多的官员感激这个制度 。比如前内务府总管西宁 , 因为替皇帝做生意时“办理不善 , 商人拖欠甚多” , 皇帝一怒之下 , 要砍他的头 。还是和珅帮忙 , 从中说和 , 对皇帝晓以人头卖不了钱的道理 , 议定西宁交八万两罚款了事 。这八万两定得很准确 , 正好把西宁家刮得精光 。
在和珅的操作下 , 议罪银制度为晚年皇帝的钱包里注入了大量现金 。
按乾隆的说法 , 议罪银制度是“以督抚等禄入丰腴 , 而所获之咎 , 尚非法所难宥 , 是以酌量议罪 , 用示薄惩” 。看起来似乎于国体无损 , 既没有增加百姓的负担 , 又宽绰了皇帝的手头 , 还警戒了不法的官员 , 真是一举多得 。而事实上 , 这却是一项后果极为严重的恶政 。
贪腐政治一个不变的规律是 , 个人从贪腐中所得的 , 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相比 , 往往微不足道 。今天的官员 , 可以因为几万元的好处 , 甚至仅仅几次“特殊消费” , 大笔一挥 , 将千万的土地批给开发商 。同样 , 乾隆晚年从议罪银制度中得到的几百万两零花钱 , 给大清王朝造成的损失要以亿万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