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自然人定义和区别,法人与自然人区别( 四 )


五、财务报告设立方面的区别
原公司法对于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17],尽管亦规定了公开性原则,向各股东公开,但并未要求进行审计,从明确化角度而言,还应规定得更为具体,即“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计” [18] 。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19],即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编制 。笔者认为,新公司法明确化、进一步公开化的规定,旨在防止一人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保证责任承担的界限清晰 。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则不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严格,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20]即可,法律并没有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六、所得税政策不同 按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属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21],对个人独资企业本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因其投资人是自然人,还应对投资人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双重的所得税负,但从2000年1月1日起,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仅对其投资者个人比照个体工商户的和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2],即现行的所得税政策对个人独资企业仅是单一税负 。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外,还应根据一人股东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一人股东是自然人的情形,应据其从一人有限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2、一人股东是法人的情形,如果该法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高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的企税税率的,除法定减免税外,该法人股东投资收益(需具备股息性质)应当还原并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由该法人补缴企税;如果低于,国家不向该法人退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多缴的企税[23] 。eyz78
自然人股东跟法人股东的区别?

法人自然人定义和区别,法人与自然人区别

文章插图
主要区别有:
1.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
【法人自然人定义和区别,法人与自然人区别】2.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
实质区别在于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不同 。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 。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
拓展资料: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