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垫江县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56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2个)
高安镇河兴村3组161号附1至5号
高安镇河兴村4组大兴街64号附1至12号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防止人员外出流动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 , 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
2. 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 , 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
5.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
6. 做好心理疏导 , 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
三、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26日18时起 。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 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11月26日垫江县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