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7时起忠县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

11月19日7时起忠县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 , 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7时起,对花桥镇、拔山镇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具体措施如下:
一、具体点位
1. 忠县花桥镇全域 。

【11月19日7时起忠县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2. 忠县拔山镇场镇全域 。
二、管控措施
1. 临时管控期间区域内人员严格做到“足不出户 , 严格居家” , 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

2. 区域内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落实“三天三检,上门采样,居家不外出”,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
3. 11月16日后(含16日)到过忠县花桥镇场镇、11月17日到过忠县花桥镇显周场、11月18日17:00—19:00到过忠县拔山镇场镇(蓝湖大排档、浙联超市)并已离开的人员,务必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

4. 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 。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均暂停营业 。
5. 临时管控区内学校暂停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授课,校外培训机构暂停营业 。
6. 临时管控区内始发客运线路暂停运营,途经公共交通暂不停靠管控区范围站点 。
7. 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
8. 每天对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 。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
9. 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
10. 临时管控措施从本公告发布之日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