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本想高薪养廉:结果竟推高官场贿赂价码

雍正一朝吏治好转不仅仅因为高薪养廉 。在推行养廉银政策的同时 , 雍正皇帝也在严厉整饬官场 , 一年查处的贪官就多达数百 。而鼓励廉洁的养廉银 , 逐渐被官员视为理所当然的收入 。官员收入的增加 , 反而推高了官场贿赂的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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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即位后 , 山西巡抚诺岷和布政使高成龄提出将山西每年征收的50万两“耗羡银”悉数上缴国库 , 再从其中拿出30万两发给山西各级官员 , 作为办公经费以及“养廉”之用 。
所谓耗羡 , 是当时征收税银在计量、转运途中会产生损耗为借口 , 向老百姓额外加收一笔钱 , 称之为“火耗”或者“耗羡” 。征收全无一定之规 , 往往多达正税的四五成 , 有时甚至比正税还多 。这笔钱多半落入各级官员的私囊 。但对当时的官员来说 , 这种做法似乎又有不得已之处 。
清初官员的薪俸极其微薄 。各级官员的办事、雇员经费 , 都要从自己的薪水里掏钱 , 还要迎来送往 。所以 , 皇帝也默认了这种普遍的非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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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间 , 曾有御史说 , 知县从百姓处敛财 , 督抚向下属收取贿赂 , 一开始都是因为不得已 。但是天长日久 , 贪赃财物积累越多 , 官员自知已经罪大恶极 , 不如恣肆贪污 。于是越禁止贪污 , 贪污越严重 。他劝皇帝增加俸禄以止贪 。
但是康熙认为官员私下征收耗羡情有可原 , 但是变成帝国的法律则万万不可 。雍正皇帝则决定将征收的耗羡银全部归公 , 再给官员们发放养廉银 。很快 , 各级官员的养廉银被大体厘定出来 。根据各地方的收入和事务繁简不同 , 养廉银的数额也有相应的调整 。但一般而言 , 总督的养廉银约为2万两白银 , 是法定薪俸的130倍 。力主推行养廉银政策的山西巡抚诺岷每年有养廉银3万两 , 推行有功的河南巡抚田文镜 , 每年所得养廉银也有2.89万两之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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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羡归公之后 , 各地亏空逐渐补足 , 国库的存银则积累到6000多万两 。至于吏治 , 也确实比康熙时大有好转 。但是 , 雍正一朝吏治好转不仅仅因为高薪养廉 。在推行养廉银政策的同时 , 雍正皇帝也在严厉整饬官场 , 一年查处的贪官就多达数百 。但雍正皇帝在位时 , 可以用皇帝的权威去推动 , 但是到了他的继任者手中 , 这样严格而费力的治国之道 , 就不免被懒惰和懈怠所取代了 。而鼓励廉洁的养廉银 , 逐渐被官员视为理所当然的收入 。官员收入的增加 , 反而推高了官场贿赂的价码 。
【雍正本想高薪养廉:结果竟推高官场贿赂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