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五保户办理流程图 清远市五保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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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ㄒ唬┯纱迕癖救嘶蛘咂湮械拇烊颂钚匆皇饺荨杜┐逦灞9┭昵氡恚?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办理的,应当签署代办人姓名 。
 ?。ǘ┐迕裎被嵊Φ弊允芾砩昵胫掌?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和申请人所在自然村的显著位置公告不少于7日 。公告期间,村民有异议并提供证据的,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村民未提出重大异议或者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

 ?。ㄈ┫缯蛉嗣裾Φ弊允盏狡酪橐饧掌?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 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清远市五保户办理流程图 清远市五保户办理流程】 ?。ㄋ模┫丶度嗣裾裾棵呕蛘卟簧枨牡丶妒腥嗣裾裾棵庞Φ弊允盏缴蠛艘饧陀泄夭牧现掌?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