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0日,扬州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
《通知》第二条提出,“在市区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 。”
对于有改善需求的群体 , 当其在主城区购买改善型住房后,凭新签订的购房合同,原有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直接出售,不再执行限售规定 。
该举措旨在支持有“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改善需求的家庭,减轻其购房负担 , 促进二手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
补充内容:原上市交易规定
【扬州房产上市交易有条件吗 扬州房地产上市公司】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可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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