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文登区大学生聚集计划的津贴标准是什么?

威海文登区大学生聚集计划的津贴标准是什么?

威海市文登区大学生聚集计划的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1.工作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可享受工作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享受期限最长36个月 。
2.安家补贴
“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享受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500元 , 享受期限最长36个月;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享受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500元;长期在文登区工作生活的 , 可根据本人意愿,入住我区人才公寓,入住期最长36个月 , 入住期间不重复享受安家补贴 。【威海文登区大学生聚集计划的津贴标准是什么?】

3.购房补贴
在本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区购房后,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分别为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 。

4.教育领域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3000元、2000元的生活津贴 , 连续发放3年 。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四年制以上全日制形式就读,“双一流”本科生不含专升本 。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

5.卫生领域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6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津贴 。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 。其中,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四年制以上全日制形式就读 , 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 。博士、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对符合条件的镇卫生院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合同期内连续发放5年 。
6.农业领域
对2018年以后新到我区,在重点为农企业或园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按照《威海市文登区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威文政发〔2018〕26号)规定的1.2倍标准发放工作津贴、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其他事项参照办法执行 。
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文登区高校毕业生聚集计划补贴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