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怎么申报】申报程序:
市直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或劳动(人事)代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报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或劳动(人事)代理中心审核盖章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泰安市市民之家社保医保大厅人社服务单位综合业务受理室;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报送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审核 。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本辖区内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初审,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市人社局 。
每名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 , 再次申报时需补充反映病情变化的病历或诊断证明 。
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于每年4月、10月的25日前集中申报2次 。
- 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材料
- 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
- 泰安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下载入口
- 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参考标准
- 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 泰安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 泰安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泰安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及条件
- 泰安创业贷款政策 泰安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 泰安创业无息贷款 泰安创业担保贷款利率
- 泰安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办理流程图 泰安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 泰安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材料 泰安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材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