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疫情期间幼儿园退费标准 山东省疫情期间幼儿园教育局退费规定

泰安疫情期间幼儿园退费标准 山东省疫情期间幼儿园教育局退费规定

泰安疫情期间幼儿园退费标准:
一、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停园(班),幼儿园按停园(班)的实际工作日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
二、幼儿园其他收费管理仍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发改价格〔2019〕407号) 。

【泰安疫情期间幼儿园退费标准 山东省疫情期间幼儿园教育局退费规定】本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 。此前规定凡与本通知不符的 , 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拓展信息:
泰安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1、市直和省以上驻泰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最高550元/生.月,一类幼儿园最高380元/生.月,二类幼儿园最高260元/生.月,三类幼儿园最高220元/生.月 。

2.市直和省以上驻泰单位部分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最高700元/生.月,一类幼儿园最高490元/生.月,二类幼儿园最高350元/生.月,三类幼儿园最高240元/生.月 。
3.省、市级十佳幼儿园可在以上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 , 省级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市级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
4.幼儿园保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提出意见,填报泰安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审核表 , 经市发改、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