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总督巡抚制度 清朝总督、巡抚、提督、道台、知府之后,谁的官最大?

众所周知清朝入关之后努力学习汉族文化,他的官制基本承袭于明朝的官制,那么清朝总督、巡抚、提督、道台、知府之后,谁的官最大呢?不清楚的读者可以和小编一起看下去 。
清朝在地方上划分省、府、县三级行政单位,省级行政单位最高官为巡抚,府级行政单位最高官为知府,县级行政单位最高官为知县,其中级别最低的也就是知县,只是一个正七品文官 。
巡抚是省、府、县三级行政单位中官级最高的长官,在清朝巡抚级别为从二品 。其实巡抚是明朝中期所设立的官职 。
在明朝初期,是没有巡抚这个官职的,当时一个省内共有三名最高长官分管行政、司法、军事三大权力,布政使司主管一省行政,按察使司主管一省司法,都指挥使司主管一省军事,这三个官职合称三司衙门,不过这三个职务之间是互相独立,只是名义上布政使属于一省之最高行政长官,但是实际权力却只限于主管政务 。
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皇帝派遣京官巡视地方各省,这个官职称之为巡抚,这些巡视官员权力极大,可以干预一省的政务、司法、军事的事务,但是最初巡抚这个官职也只是临时性质,属于朝廷派下来检查地方工作的钦差大臣,巡视检查完事后回京,这个官职也就被撤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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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后来著名的道士皇帝嘉靖皇帝发现用巡抚这个职务管理各省很便利,于是自嘉靖时期之后,巡抚成为明朝的常设官职,其主要职能就是掌管一省政务、司法、军事大权,也就是说给原来互相独立不相统属的三司头上加了一个总管 。
不光巡抚最初属于临时性质官职,总督也是如此,总督兴起于明英宗朱祁镇时代,拯救大明的功臣于谦就曾经出任过总督,朱祁镇在土木堡之变中被蒙古瓦剌部所俘虏后,于谦向朱祁镇的生母孙太后建议由郕王朱祁钰继位抵御瓦剌大军,后来于谦就被任命为总督京师军务负责抵御瓦剌部,在瓦剌部被击退后,于谦也就卸下了总督之职 。
因此在明朝的时候总督之职也是属于临时性质的官职,有事情就派出总督,事情结束后总督卸职 。明朝的总督通常都是侧重于军事,主要是边境省份有军事行动时,朝廷就会派出官员出任总督,负责节制各省巡抚,筹划军事行动 。
就像明朝末年赫赫有名的蓟辽总督袁崇焕,当时袁崇焕就是被明末帝崇祯皇帝派到关外抵御清朝的总督,只不过因为清朝一直没能被平定,因此蓟辽总督的职务也一直没有被撤销 。实际上明朝的总督都是临时性质的官职,事情搞定之后立刻回京卸职 。
但是到了清朝就不一样了,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官制,保留了总督和巡抚之职,不过清朝把在明朝属于临时性质的总督之职改变为常设官职 。
清朝的总督属于正二品文官,通常总督会管辖两个省或多个省,巡抚都要受其节制,但是一般情况下总督不会过分干预巡抚治理省内政务,相比之下总督的职能侧重于管理军务,在战事发生时,总督辖区内的文武官员包括八旗的地方驻防将军全都要受到总督节制 。
而巡抚的职能则是侧重于治理政务,不过如果战事一起,巡抚也有权节制省内所有驻军,因此巡抚的权力也比较大 。
清朝设立总督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各省之间的联系,避免遇到跨省问题时各省之间互相推诿责任的事情,总督在清朝官场的主要作用就是协调各省官员和事务,以此来达到皇帝对地方统一管理的目的 。
虽然总督管辖多个省份,但是并不意味着就是巡抚的上级,总督只是对巡抚有监督之权,并不能过分干预巡抚理政,而且总督和巡抚实际是平行单位,他们都是直接对接皇帝,只对皇帝负责,由于二者之间并不存在互相统属的问题,所以清朝皇帝最忌讳的就是督抚不和 。
清朝总督巡抚制度 清朝总督、巡抚、提督、道台、知府之后,谁的官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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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清朝督抚不和的事情却时有发生,比如康熙时期两江总督噶礼和江苏巡抚张伯行就不和,当然,噶礼是贪官,张伯行是清官,一个贪官和一个清官注定合不到一起,于是就发生了令康熙头疼的事情,总督和巡抚都在康熙这互参对方,这让康熙十分烦恼,幸亏后来噶礼的贪暴罪行暴露,康熙果断将其处死才结束督抚互参的事情 。
此后清朝的督抚不和一直都没断过,每代皇帝在位期间几乎都会发生一些督抚不和的问题,这就是因为总督和巡抚并非从属关系,二者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虽然总督的官级比巡抚高半级,但没有从属关系也就意味着总督不能直接管理巡抚,所以才会导致督抚不和的事时有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