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的后代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

【烈士的后代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 , 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 。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 。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 , 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从2011年7月1日起,国家将给居住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民政部门发放的定期抚恤金待遇、现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