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2023年度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模板

长宁区2023年度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模板

长宁区2023年度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
告知承诺书
一、长宁区2023年度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告知
根据《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企业依法签订两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项目需与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签订服务协议;

(二)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或在本市虽有住房但居住地位于本市郊区 。(浦东新区、宝山区、嘉定区、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

(三)累计享受补贴时间不超过24个月 。
上述条件中“本人无住房”指“本人在中心城区无产权房” 。申请人应对照自身条件,在确认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提出申请 。长宁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导致包括但不限于追回补贴资金、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5年内停止其补贴申请资格等后果 。

二、个人承诺
本人已充分知晓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向长宁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合法、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情况,愿意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追回补贴资金、个人信用记录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5年内停止补贴申请资格等后果 。
承诺人姓名:
承诺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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