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

连云港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公布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及省税务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对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进行明确,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
根据《通知》规定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连云港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后,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 , 多退少补 。

【连云港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省公布的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 , 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 , 依次为 4494元、6000元、7000元、 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