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交通违章 珠海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交通违章 珠海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广东省珠海市交通违章 珠海交通违章罚款标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 , 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