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条件 廊坊市居住证实施办法

廊坊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条件 廊坊市居住证实施办法

流动人口申请出具《居住登记凭证》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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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居住登记凭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管站)已经完成居住登记的证明 。公安派出所(流管站)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应当免费制发《居住登记凭证》 。
第二条 申请出具《居住登记凭证》时 , 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 。
《居住登记凭证》应当在流管平台中打印,手写无效,并由民警签字,加盖公安派出所(流管站)流动人口管理专用章 。
【廊坊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条件 廊坊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第三条 《居住登记凭证》的有效期为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