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入户条件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申请材料

东莞居住证入户条件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申请材料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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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昵肱渑妓媲ǖ模峁┎牧希ㄒ唬┩猓剐杼峁┡渑嫉木用裆矸葜ぁ⒒Э诓竞徒峄橹?。【东莞居住证入户条件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申请材料】

?。ㄈ┥昵胛闯赡曜优媲ǖ?,除提供材料(一)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 , 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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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 , 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2.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
执行时间:
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 , 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链接:http://dghrss.dg.gov.cn/ztzl/ydwgryzj/ljdg/rhdg/content/post_3988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