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钟秀路南经八路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23

崇川区钟秀路南经八路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23

钟秀路南经八路东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因钟秀路南经八路东侧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南通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2019年修正版)》(通住建发〔2019〕93号)等文件规定,现结合我区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对该拟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崇川区钟秀路南经八路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23】一、征收范围
房屋征收红线范围(详见附图) 。
二、签约时间
征收决定公告后二个月内签约结束,如分户评估报告确定之日晚于该时间的 , 评估报告确定后20日内该户签约期满 。

三、合法产权的确定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房屋性质及用途,土地使用权人、合法土地面积、土地性质及用途以不动产登记(包括原房屋所有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下同)为准 。无不动产登记的,以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程序中的认定结果为准 。房地产权属涉及继承、仲裁、法院裁判的 , 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

被征收人应当在房屋调查期间提供相应权属登记或法律文书 , 逾期提供造成不利后果的由被征收人承担 。
四、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五、征收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崇川区人民政府按照“货币补偿方式”、“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作出补偿决定 , 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崇川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信息来源: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