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勾践强制早婚鼓励生育三胞胎可享免费奶妈( 二 )


同时,管仲还提出了解决育龄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一个办法,是消减齐桓公的后宫人数,不让“宫中有怨女” 。当时王室、诸侯女人数量“超编”严重,以周王后宫来说,是“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在编”女人共计121人;诸侯则是“一娶九女”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论是王室,还是诸侯都多占多用,民间有钱男人也跟着“蓄私” 。墨子当时便向外界爆料,称“当今之君,其蓄私也,大国拘女累千,小国累百”,认为这是造成社会适婚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原因之一,呼吁“节制” 。
齐桓公不愧是春秋霸主,让管仲这么一说,似乎也不好意思了,带头响应了管仲的计生政策:将后宫没有与他发生过性关系的大批“未尝御”女子,统统遣散回家、嫁人 。
齐桓公此举,大概也是古代中国计生政策执行过程中解决男女性别比例失调问题的特例之一 。除了降低婚龄,古代中国有的朝代还提倡“二婚” 。如唐代便提倡“男子娶寡妇、寡妇再改嫁”这样的政策,否定男子娶二婚女不体面、女子“从一而终”的旧观念 。

汉惠帝刘盈下诏“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 罚五倍人头税
古代中国对违反计生对象的处罚也很严厉 。如在汉初刘盈(惠帝)当皇帝时期(公元前195-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确的“罚款”方案,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在公元前189年,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
这“国策”用今天的话来解读是这样:年龄在15至30岁之间的适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将被罚款,罚款的金额是“五算” 。“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开国皇帝刘邦在建国后第四年定下的税收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 。加上五算就是720钱,也就是说,如果适龄不结婚,就是违反“计生”政策,就要缴五倍人头税的罚款 。
对于西汉“五算”的罚款标准,或许有人会认为“不高”,实际上在当时并不算低,以整个西汉的粮食均价每石100钱上下的标准来算,720钱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仅仅没有及时结婚,一年的口粮就没了 。
唐初诗人王梵志倡导“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
与今天一样,为了让“计生”政策容易为老百姓接受,古代中国也有各种各样的计生“标语”和“口号”,当然其主旋律是以鼓励多生为主 。
鼓励多生的口号有很多条,最深入人心、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的至少有两条 。一条是“多子多福,养儿防老”,这是从个人和家庭幸福指数上进行动员的;再一条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从道德层面鼓吹的,由儒家权威人士孟轲喊了出来 。这两条口号影响相当深远,中国人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观念就是因此形成的 。
在古代中国,也有一些学者意识到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严重问题,担心“人满”之患,于是提出了少生、甚至不生的口号,其中代表性的人物是唐代的王梵志 。
王梵志是唐初民间通俗诗人,生平坎坷,饱经忧患,50岁后皈依佛门 。他反对“多生”,提出重视人口素质教育的思想,以当时最流行的诗歌形式,用大白话写出了不少计生“标语” 。最有名的一条是其《大皮装大树》一诗中的一句“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 。”意思是,儿子不要生的太多,有一个能做事的就行了 。二三十年前中国最流行的“计生”口号“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好”,最原始出处就在这里 。
到了宋代,有学者估算中国人口总数首次过亿 。在这种背景下,宋末著名学者、《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正式提出了“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与现代的人口和计生政策相当接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