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装剧原来都错了!臣妾一词正确用法是这样

《芈月传》里后宫众位佳丽,不论是夫人、良人、美人、八子、长史、少史,逢人便自称“臣妾”,让人忍俊不禁 。其实,这是古装剧的一个通病,几乎所有宫廷戏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问题 。其实在古代,“臣妾”这个词绝对不是可以随随便便轻易出口,在谁面前都胡乱使用的 。
臣妾:妃以上(包括妃级的)级别的妃、贵妃、皇后等,在皇上、太后面前的自称;或妃、贵妃、对皇后,以及比自己地位高的妃、后面前的自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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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妾,作为名词,古来称地位低贱者,《尚书传》说:“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 。”《周礼注》也说:“臣妾,男女贫贱之称 。”《战国策·秦四》:“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 。”注云“男为人臣,女为妾” 。所以也以“臣妾”指臣服者、被统治者 。如《史记·吴太伯世家》和《伍子胥列传》有“请委国为臣妾”、“求委国为臣妾”语,《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有“以万民为臣妾”语,《谷永杜邺传》有“方今四夷宾服,皆为臣妾”语,《后汉书·皇后纪》有“天下臣妾,咸为怨痛”语,《南匈奴列传》有“日月所照,皆为臣妾”语 。《旧唐书·高祖纪》有“被发左衽,并为臣妾”语,魏徵上唐太宗疏有“四海九州,尽为臣妾”语 。
注云:“男为人臣,女为人妾 。”所以也以“臣妾”指臣服者、被统治者 。如《史记·吴太伯世家》和《伍子胥传》有“请委国为臣妾”、“求委国为臣妾”语,《汉书·西域传》有西域小国“称臣妾”语,《后汉书·皇后纪》有“天下臣妾,咸为怨痛”语 。
“臣”在甲骨文中是一个竖着的眼睛,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中说:“人首俯则目竖,所以像屈服之形者 。”《说文解字》曰:“臣,像屈服之形 。”《礼记·少仪》:“臣则左之 。”郑玄注说:“臣谓囚俘 。”意思就是说,“臣”是被抓获的战俘 。这就是“臣”的本义,抓获的战俘如果不杀,就成为胜者的奴隶,所以“臣”就专指男性奴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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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还说:“臣,事君者 。”“臣”的最后一种用法就是男人的自称了,《左传·僖公五年》:“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唯德是依 。”这是宫之奇对虞公说的一段话,宫之奇在虞公面前就自称为“臣” 。值得说明的是,清朝的典章制度中规定,满族官员在上奏章时,可以自称“奴才”,汉臣上奏章时只能称“臣”,不得自称“奴才”,否则就是“冒称”,要受到惩罚 。在清朝皇帝的眼中,“臣”连“奴才”都不如,可见“臣”的地位之低下 。
甲骨文的“妾”字,下面是个“女”字,上面是个“辛”字,“辛”就是一把“平头铲刀” 。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中说:“‘辛’是给有罪者或异族俘虏行黥刑时所用的刀、凿一类的刑具,黥刑无法表现在简单的字形之中,所以就借用施刑的工具来表现 。”《说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 。”在古代,“有罪”就可以收为奴隶,因此“妾”的本义就是“女奴” 。有时也用来表示“男子在妻子以外另娶的女子” 。如《孟子·离娄下》:“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 。”《战国策·齐策》:“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 。”当然,用得最多的还是“女子的谦称” 。战国宋玉《高唐赋》:“妾巫山之女也 。”《左传·僖公十七年》也明言“男为人臣,女为人妾” 。由此可以看出,“臣”、“妾”只能分别用于男人或女人对自己的谦称,不能混用或乱用,更不能二字同用以自称 。如果合在一起并用,还是在位分比自己低的妃嫔或臣下面前使用,就更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