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大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享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 大庆工伤保险待遇 大庆工伤护理费标准
- 大连劳动能力鉴定 大庆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
- 大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或六级伤残享受待遇
- 大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待遇
- 大庆工伤赔偿标准 大庆职工工伤复发享受待遇
- 大庆图书馆为军人军属免费办证 大庆图书馆需要身份证吗
- 大庆祭祀规定 大庆市区30处祭祀点地址
- 大庆宝石花热力收费厅地址及开厅时间
- 大庆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公租房 大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 大庆敬老优待证可以享受到哪些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