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老人养的泰迪狗

活在这个猫狗主子满天下的时代,
铲屎官们茶余饭后最爱做的事
莫过于带上自家的小可爱去兜兜风
羡慕、羡慕那些还没有找到主子的人

这本是件美事儿,
但若不牵绳就出门瞎溜达
那可能就会变成一件令人悲伤的事儿了,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的铲屎官高某就
因为遛狗不牵绳赔进了20万 。
事情发生在2017年的8月13日,
当天19时20分,
六旬老太欧某在丈夫陪同下徒步经过某步行街 。
一条趴在台阶上休息的棕色泰迪犬见两夫妇靠近,
站起来朝他们走了两步 。
欧某见小狗没拴绳,有点害怕,
下意识向旁边闪躲,一下没站稳摔倒在地 。
欧某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3天 。
【青岛老人养的泰迪狗】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综合评定为9级伤残 。

饲养这条泰迪犬的是附近居民高某 。
高某认为她的宠物犬
并没有主动袭击欧某,
也没有吠叫,只是走近了半米,
欧某是自己受到惊吓导致摔伤的,
所以她不愿赔偿 。
这话说的~欧某当然是不答应喽,
我是被你家狗主子吓到了才摔成9级的
结果你现在告诉我这事儿跟你没关系!

所以最终因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欧某以生命权、健康权、
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将高某诉至法院 。
一审这么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高某因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青岛老人养的泰迪狗

文章插图
让其宠物狗在公共场所活动,
并在靠近欧某的时候令欧某受惊吓倒地,
高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及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
但该泰迪犬在没有吠叫、没有攻击欧某、
仅向欧某移动半米并与欧某仍相距约3米的前提下,
欧某过度惊慌,采取避让措施摔倒致自已受伤,
其本身存在重大过失 。故判决高某承担30%的责任 。
对于这样的判决,
欧某表示不服,
她认为是高某未尽到
看管宠物的责任导致自己摔伤,
她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而高某也表示不服,
她认为是是欧某自己不小心摔伤的
和自己的宠物狗没有关系,
所以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

于是乎,又展开了二审 。
江门中院二审认为,
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
在高某对欧某是否构成侵权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
而高某的泰迪犬不仅未取得《犬类准养证》,
出门溜达时还没给狗拴上狗绳,
并且还是在晚上7点后
人流高峰期未尽到注意义务 。
泰迪犬虽未出现“追赶、扑倒、撕咬、吠叫”等情形,
但因它突然起立及走近的动作,
导致欧某心理恐惧诱发摔倒,
所产生的损害应属于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 。
因此高某对欧某构成侵权,
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高某未尽到看管义务
依法判决其赔偿欧某医疗费、
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9775.03元 。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发热议,
网友站成两派,
在评论区打起了口水战 。
有少部分网友觉得狗主人没牵绳是应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