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级新市民共性指标赋分标准

浙江省级新市民共性指标赋分标准

积分制度是以《居住证》为载体 , 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 , 将新市民个人情况、实际贡献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可以享受我市提供的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
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和瑞安市个性指标组成,总分300分 。其中 , 省级共性指标最高分值100分,瑞安市个性指标最高分值200分,高于200分按200分计算 。省级共性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五项,各项指标赋分标准具体见附件1 。共性指标得分全省通用、跨区互认 。
附件1、浙江省级共性指标赋分标准
指标项
最高分
具体内容
分值
【浙江省级新市民共性指标赋分标准】备注
年龄
20
年龄在55-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1分



文化程度
10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10
本项不累加
大专(高职)学历

8
高中(中职)学历及以下
5
职业技能
10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二级及以上,或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10
本项不累加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三级,或获得初级职称或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高级专项)
8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级
5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五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普通专项)
3
缴纳社保
30
在本省范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每个月得0.5分,最高限30分
30

居住时间
30
在本省范围内累计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每满1个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30

备注:可根据浙江省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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