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简答: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涉外合同法律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有哪些特点?

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简答: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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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的一个考题的答案,我也不太明白,你自己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到你 。论述题(15分) 1、什么是意思自治原则?我国涉外合同法律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哪些特点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涉外合同应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现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 。(2分)依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涉外合同纠纷,应该适用合同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或所作选择无效的情况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3分)这表明,在涉外合同领域,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也把意思自治原则作为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 。但在这一原则的适用上却又有一些特点:1)法律选择的方式必须是明示的(2分)2)法律选择的时间和范围(2分)3)不适用意思自治的例外(4分)4)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适用范围(2分) 还找到一些http://www.xysc168.com/upload/shenghuo/fengjing1518tp.jpg" alt="简答: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村民自治的第一个原则是直接民主 。直接民主来自雅典的城邦民主,有两个基本特征:内在的美德和外在的民主参与能力 。直接民主将民主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理解为公民参与决策的日常体制 。第二个原则是社会自治 。村民自治是一种基层的社会自治,而不是国家体制内部的地方自治 。村民自治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参与式民主 。从最严格意义来讲,村民自治内部的一切决策都应使用最具正当性的村民会议来决策,以体现直接民主的“直接性” 。但村庄事务繁杂,性质与影响范围不一,在客观上并不需要事事诉诸“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的制度成本相对最为高昂,村民的自主精神与能力的培养非朝夕可成;全部实行直接民主,尽管最大程度解决了权力合法性问题,但忽视了管理的有效性问题 。
中国古代政治稳定有两大法宝,一是儒家伦理,二就是乡绅自治 。革命在政治上打倒了“土豪劣绅”,在文化上通过解放个人放逐了“儒家伦理”,企图建立直接面对个人的国家统治,人民公社体制就是最终的尝试,但被证明是失败的 。社会自治的必要性在于,国家统治能力有限 。既然村民自治是一种社会自治,自治的本质又在于“自主”,国家法律(包括村组法)就应仅限于提供基本的原则和制度框架,不应规定得过多过细,严重捆缚村民自治的创新空间和行动能力 。所以,村民自治的民主程序应该是一种以直接民主为主、间接民主为辅的程序组合 。参与式民主强调成员德性、责任与行动能力,具有古典直接民主的部分核心要素 。这就是村民的自治文化和自治能力问题 。
参与式民主的现代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强形式的参与式民主,指向成员的自主审议与决策,不存在可见的权力中心,全体成员就是权力本身;另一种是弱形式的参与式民主,主要是政府主导的咨询性决策程序,涵盖立法过程和行政过程,存在可见的权力中心,公民参与有咨询价值,但没有直接的决策权 。中国的村民自治成败与否,民主程序的合理设计是关键,必须注重强、弱形式的参与式民主的合理搭配 。
民法基本原则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简答: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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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依自己的意愿从事民事活动 。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必须自主自愿,任何民事主体都不能借助于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强迫他人进行某种行为或不进行某种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