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势|婚姻不顺的命理特征( 二 )


6、原命局中财、官星主气全无 , 八字中又干支多合 , 两次婚姻在所必然八字中财官本气全无 , 本来就代表配偶缘分较差;八字中干支多合的人 , 一般多为善于交际 , 乐于交际的人 , 这种交际大多是去找自己没有的人 , 自然容易出现婚姻不顺 , 二次婚姻自是容易 。 -
7、男命中比劫气盛、女命中食伤气盛 , 而夫妻星又重复出现 , 又或合化为它物 , 恐为三婚四嫁之命 。 男命中的比劫 , 女命中的食伤 , 均为配偶的“敌人” , “敌人”气势虽然强盛 , 而配偶星又重复出现 , 配偶的势力也不会差 。 形成了比劫与财星交战 , 食伤与官星交战的局面 。 遇到岁运中扶起男命中的比劫 , 或者女命中的食伤 , 婚姻都难以稳定 , 离婚自是极为可能 。 当然 , 如果官星又被合化成它物的 , 岁运中遇到解合 , 婚姻状态改变的频率很高 , 所以三婚四嫁 , 也就比较容易 。 -

8、女命中月干伤官 , 月支七杀的 , 一般多为三婚之命;-女命月支七杀为偏 , 七杀得令 , 为偏星得气为旺 , 月干伤官虽然紧贴克制七杀 , 形成七杀旺而不旺的局面 , 当然 , 就看岁运扶助哪一方了 。 但是月干又透出伤官 , 遇到岁运天干扶助官星的大运或者流年 , 官星势力必然减力 , 婚姻自然状态不佳;行运到地支伤官的大运 , 必然引通命局中的月干发挥作用 , 因为紧贴 , 作用更大 , 所以婚姻状态改变的机率很大 。 所以古有“伤官坐杀 , 杀逢月令 , 必是喝三口井水之人”的说法 。 -
9、女命原局中食伤并透 , 食伤自坐官、杀 , 夫宫自坐官星墓库的 , 多为两次婚姻-食伤并透 , 代表自己个性很强 , 丈夫因为自己的个性 , 难于安身立命;同时 , 配偶星必因克制而损伤无力 , 表示丈夫能力也不会大 , 自己有看不起丈夫的心性;另外 , 夫宫官星坐墓 , 一般都会被配偶日支被本气所克 。 墓库逢冲、逢合丈夫必然有灾 , 如果夫宫为命局中喜用 , 日主也会有灾 , 所以两次婚姻极有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