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 。
一、冷静期时间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 ,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二、离婚登记申请撤销
1、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 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
2、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大连离婚有冷静期吗? 大同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 大同离婚登记办理程序是什么
- 在大同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登记证明 在大同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登记
- 田径训练长跑教学方法 田径训练长跑教学方法有哪些
- 在大同登记结婚有什么条件吗 在大同登记结婚有什么条件吗
- 大同有免费孕前检查吗? 大同一医院孕检
- 有关月亮的古诗词 有关月亮的古诗
- 李商隐的无题诗有何特点
- 安踏代言人张继科系列 安踏:已终止和张继科所有合作
- 抗衰老护肤品有哪些成分 抗衰老护肤品都有哪些
- 大连护照补办 大同护照补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