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
办理流程:
线上:
线下:参保人员(转出人)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就近至市、区社保(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
医保共济:可以用于以下方面
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
【扬州社保卡怎么绑定一家人共用 扬州社保卡怎么绑定一家人共用的】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为本人及在江苏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南京宁惠保等政府引导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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