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成都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

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成都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

如果是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成都的房,具体贷款流程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 , 应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贷款受理网点填写书面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并配合贷款调查和审查 。
购买再交易房的,售房人应到场提供相关资料 。
(二)贷款受理网点对贷款申请及申请资料进行受理、调查、初审 , 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
(三)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审批的,将审批结果通知贷款银行 。

(四)贷款银行根据审批结论,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如有)办理合同签署及其他相关手续 。
购买期房、现房的,购房合同应已备案,抵押登记相关资料应已收妥 。根据项目合作约定需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存入保证金的,应已落实 。
购买再交易房的,借款人及售房人应在接到过户通知后,方可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将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贷款银行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
(五)贷款银行确认办妥贷款相关手续,达到放款条件后,移交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准 。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核准通过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
1.期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 , 划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预售款监管银行专用账户 。
2.现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售房款账户 。
3.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售房人账户 。

(七)贷款银行通知合同签订方领取合同 。
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中 , 审查发现借款申请人不符合贷款规定,所购住房网签备案资料或权属登记资料与申请贷款时提交信息不一致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有权退回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原因 。
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资料,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成都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温馨提示
(一)异地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职工,向成都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除了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首付款等材料外,还需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使用证明、附有记账日期的缴存提取明细 。如缴存提取相关资料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等渠道查询,且能获取查询结果的 , 则可不自行提供 。
(二)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向异地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所需资料等请咨询贷款中心 。其中所需的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可登录成都公积金中心手机APP等官方渠道查询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