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南通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一.南通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实施时间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
注:此办法实施之时,原办法同时废止 。

二.南通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实施区域
1.此办法适用于市区行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利用贷款购房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
2.先在崇川区范围内施行 。
3.其他区在匹配条件满足后,逐步推广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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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