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户口登记地以外死亡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区级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 。区级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接到本地公民死亡证明后,应当通知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按规定注销户口 。
【南京居民户口登记地以外死亡如何办销户】销户材料:由户主、亲属或者社(村)委会工作人员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注销 。
- 境外死亡的在南京办理销户手续需要什么
- 苏州本市户籍可以落户其他区吗 苏州本市户籍可以落户其他区吗
- 租房可以落户苏州吗 苏州租房可以迁户口吗
- 南京入伍注销户口条件 材料是什么 南京入伍注销户口条件+材料
- 南京应征入伍销户流程 南京应征入伍销户流程及手续
- 南京当兵了要注销户口吗知乎 南京当兵了要注销户口吗
- 苏州迁户口积分怎么积 积分落户苏州子女怎么办理随迁
- 省内户籍积分落户苏州手续需要多久 苏州迁户口需要多少积分
- 南京居民死亡没有按时注销户口会怎么样
- 入伍注销户口需要本人吗 南京入伍销户忘了办会被强制注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