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温津贴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吗?

韶关高温津贴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吗?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 , 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 ,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
【温馨提示】
【韶关高温津贴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吗?】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