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 , 《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规定(草案)》
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其中 ,
“遗弃所养犬只的 , 按每只犬处以二千元罚款”、
“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
“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应当交纳管理服务费”、
等规定引发了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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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 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 济南市政府提请审议《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两个法规草案的议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分别代表市政府就两个法规草案作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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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个法规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 标志着这两部法规已进入人大立法程序 , 下一步 ,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将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
点击查看规定全文↓↓↓
《济南养犬管理规定草案:每户只能养一只 , 不清粪便最高罚500元》
一
遗弃所养犬只的 , 按每只犬处以二千元罚款
《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 , 任何个人和单位养犬均应当遵守社会公德 , 不得妨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不得侵扰邻里及他人的正常生活 , 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只 , 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或者伤害他人 。鼓励养犬人投保犬只伤人责任险 。遗弃所养犬只的 , 按每只犬处以二千元罚款 。
对遗弃犬只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引来不少网友叫好
但采访人员也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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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草案中的部分规定
网友也存在疑惑
二 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
其中 , 《草案》第十七条规定 , 在重点管理区内 , 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 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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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草案》第八条规定 , 本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以下简称重点管理区) , 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以下简称一般管理区) 。
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 , 一般管理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管理 。
这也意味着 , 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 , 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 。
有网友疑问:
已经养了的 , 该怎么办?
另外 , 家里大狗生了一窝小狗的 , 又该如何处理?
对于大小型犬的划分 , 网友也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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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建议
应当放宽限养标准
针对限养一只小型犬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2020年7月 , 吉林省白山市就出台过类似的规定:
“限养区内个人每户限养一只小型观赏犬品种 , 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
个人申请养犬的 , 应当携带养犬登记申请书、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身份证明、养犬人住所证明到辖区指定地点办理犬只登记 。”
同时 , 吉林省白山市的大型犬界定标准为:“犬只身高(足底至肩部最高处)大于60厘米的犬只视为大型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