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 江门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 。
二、材料目录
首次或换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应由本人向居住地市出入境受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照片一张及有效的《数字相片回执》;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证件 。
(一)按申请条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也可提交居民户口簿);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 并提交复印件;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 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

2、本市居住证的持有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江门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3、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户籍大学生:提交居民身份证、高校在学证明;
4、本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未满16周岁子女:提交就业就学人员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就业就学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底册等);就业人员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本市签发的居住证或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等,就学人员提交在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5、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本市户籍居民交验身份证原件、直系亲属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 , 交验本市户籍居民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提交结婚证、子女关系提交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相关证明或其本市户籍子女的书面说明) 。
6、暂住在本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在本市暂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暂住证明;交验有效的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
(二)相应事由的证明材料
1、赴台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 , 并提交复印件 。

2、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
3、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 , 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原件,提交复印件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 , 还须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 。
4、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
5、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 , 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
6、赴台学习的 , 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
7、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 “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
8、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
【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 江门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9、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