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缴费阶段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款是否可以退还?
【福州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参保阶段死亡了能退吗】答: 可以退还,自2014年2月21日开始 , 参保人员在缴费阶段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含政府补贴部分)本息余额全部退还给其法定或指定继承人 。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死亡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
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 。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
- 福州参保人在居民养老金领取阶段死亡的能退吗
- 福州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赔偿标准
- 开始+截至 2023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 2023年呼和浩特居民医保缴费多少钱呢 2023年呼和浩特居民医保缴费多少钱
- 重庆养老保险费银行批量扣款时间 重庆养老保险费银行批量扣款时间表
- 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
- 重庆养老保险扣费余额不足会再次扣吗
- 2023呼和浩特居民医保缴费什么时候结束?
- 渭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2023渭南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指南
- 2023渭南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渠道 渭南居民养老保险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