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面向住房保障对象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销售方式

烟台面向住房保障对象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销售方式

烟台面向住房保障对象供应共有产权住房
【烟台面向住房保障对象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销售方式】销售方式: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常态化销售,无需递交申请和轮候排序 。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持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等证件,可以在工作日内到售楼处随时选购 。

更多信息:
产权增购和上市交易: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增购限制期为5年 。共有满5年后,承购人可以向出售人申请一次性增购剩余产权,增购价格原则上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计算,计税评估价格低于原配售价格的,按原配售价格计算;承购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先增购取得共有产权住房的全部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