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职工公租房申请指南

开封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职工公租房申请指南


拓展资料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开封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职工公租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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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ㄎ澹┪拚崩碛闪?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凶馊死奂?个月以上未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