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借款人受理条件

东营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借款人受理条件

东营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借款人申请条件如下:
1、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东营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借款人受理条件】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通过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其中20万元内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超出20万元部分不享受贴息政策 。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或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 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