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用人单位招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中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


威海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我市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 , 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

招用人员应从事全日制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 工资高于申请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 。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威海市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上年末,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低保家庭成员;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威海用人单位招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中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