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就业困难认定办理指南 威海经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

威海就业困难认定办理指南 威海经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受理单位
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96 号);
2.《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 号) 。
四、申请主体
就业困难人员
五、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在威海市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上年度末,女性年满 40 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 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3.低保家庭成员;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认定范围:
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已享受完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
3.属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
4.属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
5.申请年度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的;

6.申请年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机构法人代表的;
7.申请年度登记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的;
8.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
六、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户口簿,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
3.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生的需提供《学生证》 , 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下的需同时提供多个户口簿;低保家庭困难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丧偶或离异证明;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七、办事流程

1.线上: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登录- 补贴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如实准确填报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提交申请-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 。
2.线下:申请人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点击受理,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 。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市本级:0631-5190912
环翠区:0631-5228927文登区:0631-8980456荣成市:0631-7571538乳山市:0631-6651926高 区:0631-5626012经 区:0631-5985715临港区:0631-5581837南海新区:0631-8963812
2.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十一、办理地点
市本级:环翠区胶州路 7 号 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环翠区:环翠区海裕城E座 2 楼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登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荣成市:荣成市府西路 178 号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乳山市:乳山市深圳路 108-7 号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 区:高新区抚顺路 1 号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经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 66 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临港区:临港区江苏东路 20 号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威海就业困难认定办理指南 威海经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南海新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人社局服务大厅- 南海新区业务受理窗口